已簽租賃契約但尚未入住,可以解約嗎?

一、還沒入住,租約算成立嗎?

    租賃契約屬於「諾成契約」,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,就會成立租賃契約。

    所以就算還沒有入住,租賃契約也已經生效,雙方需要依照契約履行內容。

二、契約成立後,租客可以解約嗎?

   1.首先必須先看雙方有無約定任意終止權

     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面有提及

     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,除依第十七點及第十八點規定得提前終止租約外,租賃雙方□得□不得任意終止租約。

     如果有約定得任意終止租約,房客或房東即可以有任意終止租約之權利。

   2.若無約定任意終止權,須符合法定事由才能終止租約,如

     (1)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,並有修繕之必要,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,仍不於期限內修繕。

     (2)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,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。

     (3)租賃住宅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;承租人於簽約時已明知該瑕疵或拋棄終止租約權利者,亦同。

     (4)承租人因疾病、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。

三、結語

   已簽租賃契約,即使尚未入住,原則仍須履約。 能否解約,取決於:

    1️⃣ 契約怎麼寫

    2️⃣ 是否適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

    3️⃣ 是否有合法解約事由

    如遇租賃解約爭議,及早諮詢律師,往往比事後補救更省成本。

發表迴響

探索更多來自 張哲軒律師 的內容

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,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。

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