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還沒入住,租約算成立嗎?
租賃契約屬於「諾成契約」,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,就會成立租賃契約。
所以就算還沒有入住,租賃契約也已經生效,雙方需要依照契約履行內容。
二、契約成立後,租客可以解約嗎?
1.首先必須先看雙方有無約定任意終止權
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面有提及
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,除依第十七點及第十八點規定得提前終止租約外,租賃雙方□得□不得任意終止租約。
如果有約定得任意終止租約,房客或房東即可以有任意終止租約之權利。
2.若無約定任意終止權,須符合法定事由才能終止租約,如
(1)租賃住宅未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,並有修繕之必要,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,仍不於期限內修繕。
(2)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,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。
(3)租賃住宅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;承租人於簽約時已明知該瑕疵或拋棄終止租約權利者,亦同。
(4)承租人因疾病、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。
三、結語
已簽租賃契約,即使尚未入住,原則仍須履約。 能否解約,取決於:
1️⃣ 契約怎麼寫
2️⃣ 是否適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
3️⃣ 是否有合法解約事由
如遇租賃解約爭議,及早諮詢律師,往往比事後補救更省成本。